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7月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9票同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由于受让方原因,终止执行公司与广西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签订的有关国海证券股权转让事项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二、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国海证券6000万元股份份额转让给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除受让主体变更外,本次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书》的条款和2003年6月18日公司与广西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书》的条款相同。
受让方―――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注册住所为广西梧州市钱鉴路82号,法定代表人梁国坚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万元,企业类型为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化妆品及洗涤用品销售。本公司与该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他详细情况已于2003年6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