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原因:公司需要保留较高的留存收益,以抵御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对发展的不确定性影响,助力公司业务和规模的持续增长和平稳高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的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42,129,097.7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84,842,008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授予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
468,425 股,并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0,000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注销公司股份 538,425 股,公司总股本已由784,842,008 股变更为 784,303,583 股。(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临 2021-001、《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临 2021-017)
因此,公司拟以 784,303,583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7,450,625.41 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1.11%。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 246,985,319.13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42,129,097.72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
利总额为 27,450,625.41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托新疆农业资源优势,从事番茄、棉花、甜菜等新疆特色农产品深加工、贸易、仓储物流、供应链服务等业务。随着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求,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方向需要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强化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建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推动要素集聚优化,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此,公司需要持续加大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需要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加强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高值利用、梯次利用,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潜力、提升增值空间;需要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构建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需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以适应所在行业的发展方向。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2021 年,公司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发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坚持以农为本理念,充分利用新疆特色农业资源优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主业实体产业,用工业思维实现农产品加工产业迈向新型工业化高效发展,为实现“十四五”目标奠定坚实基础。重点做好
以核心技术创新驱动,在三大主业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延伸产业链,提高价值链;要建设好积极快速融入国内大循环项目及副产物循环利用产业化项目,加大副产物的高效利用投入;要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巩固改革成果,持续加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强化联农带农机制,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引导种植提质增收,推动农业服务向品牌化、标准化、数字化、产业化发展;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形成驱动合力,巩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要树牢底线思维,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强化集中管控效能提升;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持续推动产业向集约化集群化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公司近三年盈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总资产 6,411,331,082.13 5,000,580,611.00 6,213,020,630.37
营业收入 2,769,325,551.73 3,256,880,896.35 2,174,777,459.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6,985,319.13 169,692,781.41 93,367,61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91,595,396.08 144,141,833.84 66,581,552.2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47 0.2177 0.11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5 8.15 4.67
2、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将按照上述的发展需求做强做优做大现有的番茄、棉花、甜菜等深加工产业,将在深度挖掘内部潜力及扩大增量上持续不断的加大投资力度,并在保持合适的资产负债水平基础上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1)为了提升公司信息化、自动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人工成本,改善办公环境,满足安全、环保、消防需求,确保2021年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入一定的技改资金。
(2)2021年外部环境对企业发展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仍然存在,而公司2021年度计划完成主营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长110%,且三大主业均为农产品加工业,需要大量资金向农户采购原料。因此,为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支持业务、经营的持续快速增长,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需要大量的经营周转资金,以保障合理充裕的现金流及可持续发展动力。
(3)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企业应合理设定资产负债率和资产负债结
构,以保持财务稳健。为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保障短期偿债能力,保证债权人权益,本着审慎原则,公司需预留一定的偿债资金和经营周转资金。
(4)为进一步提高竞争能力及行业影响力,快速实现转型升级,公司必须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大投资,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因此,公司将合理采用包括留存收益、银行借款、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等方式筹集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近几年来,公司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需要持续加强高质量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进实体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公司实现 2021 年经营计划措施方面就包括将全面推进产业升级,在未来两年内实现三大主业加工环节损失率降到 5%以下的目标,以核心技术创新驱动,在三大主业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延伸产业链,提高价值链。因此,公司需要保留较高的留存收益,以抵御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对发展的不确定性影响,助力公司业务和规模的持续增长和平稳高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继续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在建和拟建项目、公司日常营运及为偿还短期借款预留现金。将有利于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完善产业链,进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
值,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经营和分红的稳定性,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胡本源、李重伟、李大明、李季鹏先生、钱和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的战略
需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配方案统筹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及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且有利于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
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
平台在线互动交流的形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5 日披露的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临2021-018 号)。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