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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1 沪市 冠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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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1:冠农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9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3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784,842,0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红利10,202,946.10元,占当年上市公司净利润的10.7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制定上述方案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原因说明

  1、2019年度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改及环保投入。一是为降低生产成本,适应原料采收方式的变化应对生产加工需求,延伸产品产业链,确保2019年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公司子公司2019度技改投资预算3,318.08万元,其中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1,560万元、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204.53万元、巴州冠农番茄食品有限责任公司67.08万元、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技改投资预算1,486.47万元。二是公司番茄、糖加工工厂均在环博斯腾湖流域,2019年度,国家对环博斯腾湖流域水环境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要求公司在2018年环保投入
3200万元的基础上需对现有环保设施及绿原糖业、巴州番茄进行较大投入的提标改造,以满足足量达标排放需求。


  2、公司2019年度计划完成营业收入50亿元,较2018年增长100%。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对资金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支持业务、经营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需要大量的经营周转资金。

  3、公司2018年12月6日公告了《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2019年1月5日公告了《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拟以3,100.16万元--6,200.32万元资金总额,回购不超过784.8502万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已于2019年1月9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98万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618.74万元。公司仍需使用大量资金回购剩余286万股。

  4、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国有企业应合理设定企业资产负债率和资产负债结构,保持财务稳健、有竞争力。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61.80%,较上年同期增长7.5个百分点。为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保障短期偿债能力,保证债权人权益,本着审慎原则,公司需预留一定的偿债资金和经营周转资金。

  鉴于以上因素,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技改及环保投入及未来可能的资金需求,公司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利润分配方案,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公司留存收益着眼于提高投资者长期回报

  1、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2016~2018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利润的71.96%,全体股东得到了良好的回报。同时考虑到公司近几年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公司需要保留较高的留存收益,使公司资本运营平稳高效。

  2、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经营和技改环保投入,着眼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经营和分红的稳定性。


  3、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胡本源、李重伟、李大明、李季鹏先生、钱和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19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平台在线互动交流的形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临2019-024
号)。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