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京商旅 公告编号:2025-004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暨全额收回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执行完毕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2,212.20 万元及违约金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已全额收回涉案款项,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 2,200 万元左右,最终以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或公 司)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鼓楼区法院)对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提起诉讼。2024 年 7 月,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苏豪弘业给 付南京商旅货款 2,212.20 万元及违约金。公司与苏豪弘业均不服鼓楼区法院一 审判决,分别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提起上诉。2025 年 1 月,南京中院二审(终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2025 年 1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一审胜诉的公告》《关
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诉讼判决执行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苏豪弘业支付的涉案货款及违约金等款项合计 3,032.55 万元。至此,本次诉讼涉及款项已全额收回。
三、诉讼结果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公司已全额收回涉案款项,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 2,200 万元左右,最终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