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8 月 8 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郑发龙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发龙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附件:郑发龙先生简历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
附件:郑发龙先生简历
郑发龙先生,1969 年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企业一级法律顾问、公司律师。
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务审计部经理。
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9 月,在陕西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现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从事办公室秘书工作;199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0 月,先后任陕西建工集
团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政办主任、法律顾问、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省外经营管理部部长、党总支书记;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法律顾问、法务审计部经理;2021 年 1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助理总法律顾问、法务审计部经理、监事
会工作办公室主任;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公司助理总法律顾问、法务审计部
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