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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陕西建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3-030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的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2、2023 年 2 月 3 日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公示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编号:2023-025),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拟定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 3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2023 年 3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陕西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编号:2023-022),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收到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67.06%股份的股东陕西建工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提请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 3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6、2023 年 3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郭世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7、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8、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9、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
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该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鉴于《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该 4名激励对象拟授予的 9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
量由原 9465 万股调整为 9375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535 人调整为
531 人。除调整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
整,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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