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1-033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原因,公司围绕主业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留存收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 293,475,557.0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3,751,290,09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2,579,986.08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8.22%。
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29,278,236.34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93,475,557.09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32,579,986.08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业,属完全竞争性行业,行业利润水平整体不高。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市场空间广阔。尤其是围绕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新基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城市更新等方面,发展前景向好。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2020 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由主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的企业转变为资质齐全的区域龙头建筑企业,经营规模大幅增加,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迎来了跨越式发展新机遇。目前,公司业务涵盖房建、市政、交通、环保、石油化工、园林绿化、装饰装修、古建筑等多个领域。经营模式涉及单一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工程总承包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77.23 亿元,同比增加 22.18%;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29 亿元,同比增长 83.95%。为确保公司在建及新承接项目顺利履约,保障主业投资运营业务需要,并为科技研发、技术创新资金留出空间,公司总体资金需求较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大,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为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公司客观上需要保留一定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同时,公司计划在坚持效益优先、风险可控的原则下,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市政环保、城市更新、片区开发为主要市场开拓方向,稳健开展投资业务,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为更好抢抓机遇,提升长期价值创造能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撑主业发展,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合理控制带息负债规模,并为主业领域
重大投资提供保障。公司留存收益归属于全体投资者,未来将持续提升盈利能力,致力于为股东提供更加丰厚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2020 年度公司提出了以公告披露日总股本 3,751,290,0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2 元(含税)的分配方案,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2,579,986.08 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2020 年度董事会制定的现金分红预案基于公司发展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