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247 沪市 *ST成城


首页 公告 物华股份: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二级筛选:

物华股份: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3-06-24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1日上午9:30分在吉林省吉林市怀德街29号办公楼八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6305.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张郡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投票表决形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0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0.57%+,,1225万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0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0.57%+,,1225万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50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0.57%+,,1225万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0.57%+,,1225万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0.57%+,,1225万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0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0.57%+,,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5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03年审计机构及其2002年审计报酬的预案;
  50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0.57%+,,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5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的预案;
  ①、公司董事长张玉琦先生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免去其董事长及董事职务;
  6305.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
  ②、选举赵?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45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72.64%,1225万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500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7.93%。
  ③、选举黄俊岩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45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72.64%,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27.36%。
  9、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奖励方案》;
  6305.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50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0.57%+,,1225万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预案》;
  45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72.64%,1225万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500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7.93%。
  12、审议通过了《公司增资配股的预案》;
  45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72.64%,1225万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500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7.93%。
  1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3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的报告》;
  45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72.64%,1225万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500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7.93%。
  1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配股相关事宜的预案》;
  45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72.64%,1225万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500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7.93%。
  以上关于配股的预案尚须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15、审议通过了王勇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4580.3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72.64%,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27.36%。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刘金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讨论议案的提出、表决程序及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6月21日在本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董事马政钦先生未出席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成卫文女士为公司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更换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决定免去马政钦先生财务总监职务,聘任黄俊岩先生为本公司的财务总监。独立董事朱中怀、姚彬、彭彦敏意见:同意
  三、撤销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北京地区业务已由控股子公司北京市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为加强管理节约费用,决定撤销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四、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处置物华商品交易(网络)中心项目。
  鉴于该项目建成后市场形势的变化,授权经营班子对该项目在不低于投资总额的基础上进行处置。
  五、审议通过了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详见本日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五次会议于2003年6月21日在本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刘国坤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选举王勇为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近日,《证券市场周刊》发表<股权角逐>一文,该文针对公司去年年底以来所发生的系列事件进行了报道,对此公司发表澄清声明如下:
  一、文中涉及法人股股权转让问题,公司均已按规则发布相关公告。
  公告时间公告编号标题
  2002.8.62002-021股权转让公告
  2002.11.282002-026股权转让公告
  2003.2.112003-001股权冻结、质押公告
  2003.2.132003-002法人股股权司法划转公告
  2003.2.272003-003股权质押公告
  2003.2.282003-005股权冻结公告
  二、文中涉及的公司财务状况问题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公司已发表《2002年度审计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2003年4月26日和2003年5月17日《上海证券报》)。
  三、针对文中所述所谓“马政钦的说法,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开披露的大相径庭以及公司未分配利润大部分是虚构的”问题,本公司确定所谓“马政钦的说法”是不真实的。
  四、针对文中所述“赛佳公司炒股问题”,确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确定与其无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待查;
  五、中再生占用本公司资金4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一事,系最近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审计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后方被发现,本公司亦始知中再生转让股权的目的是在于归还所占用的本公司资金。该占用的4000万元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因未及时披露该项重大关联交易深表歉意。
  六、针对公司个别员工随意接受询问和采访的不负责任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并予以追究。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信息披露报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