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29,259,7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58,925,769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78.64%,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1%。
万通控股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79,058,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6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905,420,539 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 92.48%,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8%。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押及质押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接到万通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在 2023 年 6 月 26 日进行了解质押,并于同日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
如下:
1、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万通控股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将其持有的 100,000,000 股股份质押给盛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对其中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和再质押
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万通控股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对上述质押的 25,000,000 股股份进行了解质
押。
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押股份(股) 25,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5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2%
解质时间 2023 年 6 月 26 日
持股数量(股) 329,259,789
持股比例 16.0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233,925,76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1.0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39%
注:上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情况不含同日新增质押股份 25,000,000 股。
2、说明本次解质股份是否用于后续质押及其具体情况
万通控股本次解质押股份已于同日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 是 质押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否 否 质押占 占公 质押
股东 控股股 股份 为 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 其所持 司总 融资
名称 东 (股) 限 充 日 日 人 股份比 股本 资金
售 质 例 比例 用途
股 押
盛京
万通 控股股 2023 年 6 2024 年 6 银行 补充
控股 东一致 25,000,000 否 是 月 26 日 月 30 日 股份 7.59% 1.22% 流动
行动人 有限 资金
公司
合计 / 25,000,000 / / / / / 7.59% 1.22% /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 未质
股东 持股 前累计质 后累计质 所持 司总 押股 已质押股 押股 未质押股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押数量 押数量 股份 股本 份中 份中
限售 份中冻结 限售 份中冻结
(股)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嘉华 649,799,141 31.64% 646,494,770 646,494,770 99.49% 31.47% 0 0 0 3,304,371
控股
万通 329,259,789 16.03% 233,925,769 258,925,769 78.64% 12.61% 0 64,000,000 0 40,303,141
控股
合计 979,058,930 47.67% 880,420,539 905,420,539 92.48% 44.08% 0 64,000,000 0 43,607,512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半年及未来一
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
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不
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
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
源主要包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
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
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 9 号 A 座 5279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忆会
成立时间 1996 年 5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9257.49 万人民币
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
示活动;技术推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文化用品、建筑材料、
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体育运动项目经营。(“1、
经营范围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
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
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