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2-087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658,499,1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55,494,77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54%,占公司总股本的 31.91%。
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11,758,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895,420,539 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 88.50%,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9%。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接到嘉华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嘉华控股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将其持有的 732,558,141 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次质押的质押起始日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质押到
期日为 2024 年 8 月 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嘉华控股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2022 年 3 月
14 日、2022 年 3 月 15 日、2022 年 6 月 16 日、2022 年 9 月 8 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和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嘉华控股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 3,000,000 股办理了解
质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剩余质押股份 655,494,770 股,其中质押给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25,494,770 股,质押到期日为 2024 年 8 月 2
日;质押给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股,质押到期日为清偿债务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押股份(股) 3,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455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61%
解质时间 2022 年 11 月 11 日
持股数量(股) 658,499,141
持股比例 32.0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655,494,77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9.5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1.91%
2、嘉华控股本次解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嘉华控股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