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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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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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6,038,081.92 -75.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957,204.56 -48.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45,798,426.39 -80.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360,119.78 80.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0 -50.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3 减少 0.22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0,609,095,968.41 10,860,197,753.47 -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
6,819,147,557.62 7,018,810,447.92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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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359,822.7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11,193,438.7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9,422.6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2,968,171.0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3,291.36
合计 8,841,221.83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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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 -75.67
主要原因是公司对传统地产业务进行战略性收
缩, 所属子公司本期达到结转收入时点的项目比
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48.72
主要原因是公司对传统地产业务进行战略性收
缩,本报告期实现的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0.17
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结转的收入较上年同
期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80.62
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较上年同期下降,本期支付的土地增值税等税费
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50.79
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结转的收入较上年同
期下降导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四)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总面积 1,253.21 平方米,实现合同销售总金额 3,155.51
万元;实现合同出租总面积 117,665.32 平方米,实现合同租金收入总金额 5,068.82 万元。
1、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地区 项目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可供出租面积
(平方米)
出租率
营收收入
(万元)
北京 万通中心 D 座 35,349.11 34,685.33 78% 1,931.02
天津 天津万通中心 93,789.99 58,394.69 60% 941.07
上海 上海万通中心 79,929.63 57,349.18 53% 1,631.10
杭州 杭州未来科技城 A 座 38,520.77 38,520.77 65% 565.63
2、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项目
新增房
地产储
备面积
同比
涨跌
幅
开工面积
(平方米)
同比
涨跌
幅
竣工面积
(平方米)
同比
涨跌
幅
签约面积
(平方米)
同比涨
跌幅
签约金额
(万元)
同比
涨跌
幅
北京天竺新新家园 - - - - - - 453.08 - 2,069.58 -天津万通新新逸墅 - - - - - - 230.43 -86% 613.32 -79%
杭州万通中心 - - - - - - - -100% 69.00 -99%
杭州未来科技城 - - - - - - 95.48 -84% 141.88 -87%
天津金府国际 - - - - - - 305.90 -65% 234.18 -68%
其他 - - - - - - 168.32 -80% 27.55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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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8,49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692,771,141 33.73 0 质押 692,558,141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26,829,789 15.91 0 质押 235,625,769
GLP Capital Investment 4
(HK)Limited
境外法人 205,400,931 10.00 0 无 0
宁波阡誓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0,800,000 0.53 0 无 0
北京方顺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9,427,630 0.46 0 无 0
丁春红 境内自然人 8,888,261 0.43 0 无 0
谢向东 境内自然人 7,450,245 0.36 0 无 0
金燕 境内自然人 7,000,055 0.34 0 无 0
上官雨时 境内自然人 6,152,300 0.30 0 无 0
程殿国 境内自然人 5,918,000 0.29 0 无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692,771,141 人民币普通股 692,771,141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326,829,789 人民币普通股 326,829,789
GLP Capital Investment 4
(HK)Limited
205,400,931 人民币普通股 205,400,931
宁波阡誓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10,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00,000
北京方顺科技有限公司 9,427,630 人民币普通股 9,427,630
丁春红 8,888,261 人民币普通股 8,888,261
谢向东 7,450,245 人民币普通股 7,450,245
金燕 7,000,055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55
上官雨时 6,152,300 人民币普通股 6,1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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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殿国 5,918,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18,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未知悉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
动人关系。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
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
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34,770,000 股股份进行了转融通出借
业务,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64,198,913 股。
3、丁春红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8,878,461 股。
4、金燕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4,000,055 股。
5、上官雨时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6,152,300 股。
注: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127,199,126 股,
持股比例为 6.19%。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之相关规定,如公司前十大
股东中存在回购账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 10 名股东列示。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次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6)。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