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76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富城海富通-福瑞通达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 837,209,30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0 元。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3日实际收到前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99,999,998.6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 38,279,999.99 元后的净额人民币 3,561,719,998.61 元,并已存入公司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1000000010120100361885 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资金实收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338 号验资报告验
证。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932,720.93 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56,787,277.68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91,696,924.22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3,487,287,811.37 元,本年度使用人民币104,409,112.85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29,976,925.61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
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荐机构签
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进行共同监管,该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账户性质 账号
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专用户 1000000010120100361885
2017 年 3 月,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河万
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河万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万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万通中心支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该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 年度,公司处置子公司香河万通,香河万通的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已
从子公司账户转回公司账户,香河万通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根据监管协议约定,
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监管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及
履行义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
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40.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7,000.8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9,169.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8.06%
是否已变更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 年 度 实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承 诺 投 资 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累 计 投 入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4)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到预计 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如有) 总额 (1) 金额(2) 差额(3)=(2)-(1) =(2)/(1) 态日期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香河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 是 190,000.00 50,574.60 50,574.60 - 50,574.60 - 100.00% 2018 年 8 月 - 注 1 注 1
天竺新新家园项目 -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2015 年 12 月 1,067.40 注 2 否
偿还银行借款本息 是 160,000.00 168,500.00 168,500.00 - 168,5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注 3) 是 - 128,500.80 128,500.80 10,440.91 130,095.09 1,594.29 101.2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60,000.00 357,575.40 357,575.40 10,440.91 359,169.69 1,594.29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合计 360,000.00 357,575.40 357,575.40 10,440.91 359,169.69 1,594.29 1,067.4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189,612.33 万元。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止,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