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的有关规定,编
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76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富城海富通-福瑞通达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 837,209,30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0 元。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实际收到前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99,999,998.60 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 38,279,999.99 元后的净额人民币 3,561,719,998.61 元,并已存入公司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1000000010120100361885 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资金实收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16 年8 月 3 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338 号验资报告
验证。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932,720.93 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56,787,277.68 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87,287,811.37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3,196,408,223.25 元,本年度使用人民币290,879,588.12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103,949,768.23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29,517,580.99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荐机构签
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进行共同监管,该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 3 月,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河
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河
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万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万通中心支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该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 年度,公司处置子公司香河万通,香河万通的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
已从子公司账户转回公司账户,香河万通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根据监管协议约
定,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监管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
权利及履行义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03,949,768.23 元存放情况
如下:
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账户性质 账号 金额
1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专用户 1000000010120100361885 103,949,768.2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087.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7,000.8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8,728.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8.06%
是否已变更项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 至 期 末 投 项 目 达 到 预 本 年 度 实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分变 承 诺 投 资 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累 计 投 入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4) 定 可 使 用 状 现的效益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更(如有) 总额 (1) 金额(2) 差额(3)=(2)-(1) =(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香河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 是 190,000.00 50,574.60 50,574.60 - 50,574.60 - 100.00% 2018 年 8 月 (6,271.78) 注 1 注 1
天竺新新家园项目 -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2015 年 12 月 (2,545.39) 注 2 否
偿还银行借款本息 是 160,000.00 168,500.00 168,500.00 2,353.36 168,5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是 - 128,500.80 128,500.80 26,734.60 119,654.18 (8,846.62) 93.1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60,000.00 357,575.40 357,575.40 29,087.96 348,728.78 (8,846.62)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合计 360,000.00 357,575.40 357,575.40 29,087.96 348,728.78 (8,846.62) (8,817.1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189,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