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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万通地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05

600246:万通地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4 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

  万通地产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8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万通地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并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万通地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1)。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
日予以公告,并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2、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4 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股份 2,104,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25%,购买的最高价
为 4.80 元/股,最低价为 4.6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959,851 元(不含印
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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