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2018—012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会
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通
讯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 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 年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母
公司净利润356,142,317.3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541,988.23元,加上2017
年初未分配利润819,887,551.81元,2017年末未分配利润1,154,487,880.93元。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4,009,302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55,458,251.15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分配预案内容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2013年)、《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18)第S00283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 年度社
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公司2018 年度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支付德勤华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共计人民币190 万元。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