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编号:临2016-069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申报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16年10月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修订稿)》全文。
2、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36
3、申报简称:万通收购
4、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收购
要约收购价格:5.49元/股
5、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59,433.6780万股)
6、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7、要约收购有效期: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2月1日
8、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现就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1、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修订稿)》披露后30日内,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2、要约收购申报程序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706036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收购
要约收购价格:5.49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2月1日
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2)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当日可以撤销预受申报,股东在申报当日收市前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在当日收市后生效。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3)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4)股东拟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申报撤回,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
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11月28日、2016年11月29日、11月30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5)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原要约预受无效,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
(6)被收购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
联系方式:010-59071169
联系部门: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辛店北路1号
联系方式:010-51737567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