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 2022-076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
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12 月 27 日、12 月 2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12 月 27 日、12 月 2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青海华
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 年1-9 月完成营业收入 4 亿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14.64 万元。目前公司机械装备制造板块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受疫情影响,原材料供给和价格大幅上涨、行业成本压力上升直接影响到企业效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2022 年 12 月 24 日,青海华鼎第一大股东广州联顺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下称:“联顺科技”)与李松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联顺科技持有的公司 38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66%)转让给李松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由联
顺科技变更为李松强。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1)、《青海华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联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青海华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松强)》。
3、2022 年 12 月 25 日,安吉十样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与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现有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同时,王封与于世光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从而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于世光、朱砂夫妇拟变更为王封。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 、2022 年 12 月 28 分别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2)、《青海华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封、安吉十样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世光)》《青海华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世光、朱砂)》《青海华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有关控制权变更、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4)、《青海华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5)、《青海华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封、安吉十样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于世光)(修订稿)》。
4、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青海华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外投资(增资)的议案》,在全资子公司青海青重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重机床”)100%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 11,472.52 万元的基础上(评估
基准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同意公司与天水星火机床有限责任公
司(下称:“星火机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公司将持有青重机床 10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星火机床,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472.52 万元,青重机床现生产基地也将搬迁至天水市。于 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截止目前,已办理完青重机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青重机床的股权。
详 细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外投资(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4)、《青海华鼎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0)、《青海华鼎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8)。
5、青海华鼎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和2022 年12 月 15 日召开的青海华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锐丰文化”) 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市锐丰创展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
司以现金方式出售持有锐丰文化 70%的股权,出售锐丰文化 70%股权
对应的价格为人民币 30,554.00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80%(即人民币 24,443.20 万元),并在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出售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公司不再持有锐丰文化的股权。
详 细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2022 年 11 月 24 日、2022 年 11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2022 年 12 月 21 日分别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签署<股权转让
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2)、《青海华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8)、《青海华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2)、《青海华鼎关于出售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3)、《青海华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67)、《青海华鼎关于出售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7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9)。
6、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7、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