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 2022-073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有关控制权变更、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海
华鼎”)于 2022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
于对公司有关控制权变更、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74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封及一致行动人于世光、股权受让方李松强、股东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22 年 12 月25 日晚间,公司披露公告称,王封通过增资方式控制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峰科技),并与于世光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从而实际控制人由于世光、朱砂夫妇变更为王封,另外第一大股东广东联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顺科技)将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李松强。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及相关各方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安吉十样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十样锦)以2亿元现金向溢峰科技增资并取得溢峰科技70%股权,王封为十样锦实际控制人,王封与于世光签订了一致
行动协议。请王封、于世光等各方核实并说明:(1)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具体考虑;(2)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封、于世光均持有溢峰科技股权,并为一致行动关系,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任何利益安排;(3)十样锦增资溢峰科技的具体资金来源,如何对溢峰科技实现有效控制;(4)本次控制权变动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公告显示,2021年6月29日,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富达)将表决权委托给于世光,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或至创东方富达不再持有青海华鼎股份之日止。请于世光、创东方富达核实并说明,距离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仅剩半年时间,双方对于表决权是否有下一步安排,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动或处于不稳定状态。
三、公告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联顺科技拟将所持8.66%股份转让给李松强,与实际控制人王封所控制的股份比例较为接近。请李松强、王封核实并说明:(1)李松强是否有进一步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意图;(2)两次权益变动同时发生,李松强、王封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四、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王封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未来12 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上述信息披露涉嫌不准确、不完整,为避免误导投资者,请王封及其一致行动人明确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时间和数量,并相应修订、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
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安排《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