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2-010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前,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第一大股东广州联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联顺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4,76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85%,该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取得,并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完
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情况:联顺科技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438.8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收到联顺科技发来的《减持公司股份的
告知函》,联顺科技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
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438.8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
联顺科技 大宗交易 2022 年 3 月 23 日 4.00 438.85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
联顺科技 4762 10.85 4323.15 9.8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存在需要预披露的情形。
3、本次大宗交易受让方为王志翔先生(4401261969********),联顺科技和王志翔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