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 临 2018-018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世光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于世光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不高于 1000 万元
人民币。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
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
风险因素。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于世光: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与夫人朱砂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情况
于世光与夫人朱砂实际支配青海华鼎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
28.69%,数量为 125,919,000 股。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青海
重型”)直接持有青海华鼎 11.85%的股份,同时在公司 2014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份中所取得股份的股东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
公司、上海圣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溢峰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青海华鼎 4.10%、8.43%和 4.10%
股份在截止限售期满日(即 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除收益权、
处置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的股东提案权、董事监事
提名权、股东大会表决权等)不可撤销地、不设限制地及无偿地
全部授予青海重型行使。青海重型实际支配青海华鼎股份表决权
的比例为 28.48%, 于世光直接持有青海华鼎 0.21%的股份, 于世
光与夫人朱砂实际支配青海华鼎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 28.69%。
控制关系如下图:
(三)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披露的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发布了《青海华鼎关于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于 2018 年 3 月 1 日
发布了《青海华鼎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进
展暨结果的公告》。详细情况请查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由于公司股价近期波动, 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 青海华鼎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于世光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不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
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
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
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因素。如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人将根据
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3、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
月内不减持。在增持实施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
期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
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