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4-065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及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详见公告表格
2、新增诉讼的金额:合计约 25,760.59 万元。
3、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一、案件二、案件三,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部分案件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未执行完毕,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案件四,公司下属公司系被起诉方,法院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终审判决为准。终审判决后,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诉讼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昆明市法
院”)发来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因股权转让纠纷,公司以四川省清凤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 19,103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除已披露的诉讼外。公司新增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案 原告/申 被告/被申 受理情况 涉及金额 基本案情
件 请人 请人 (万元)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下属子公
司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不服案件一、二
2024 年 8 审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一、依
月16日收 法裁定对本案进行再审,撤销云南省大理
到云南省 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 29
中建穗 云南华洲 高级人民 民初 498、499 号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二
1 丰置业 建设工程 法院出具 4,906.96 项、撤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云
有限公 有限公司 的《申诉 民终 1115 号二审民事判决书。二、依法改
司 申请再审 判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超付工程款
材料收取 49,069,567.97 元及自 2018 年 2 月 13 日
清单》 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
本案鉴定费及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
被申请人负担。
因合同纠纷,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双版纳航
空投资有限公司以西双版纳坤宁泰和置业
有限公司、西双版纳航投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信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法
院提起诉讼。案件经一审、二审程序,法
院判决:一、由被告西双版纳坤宁泰和置
业有限公司、被告西双版纳航投置业有限
西双版纳 公司、被告成都信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
坤宁泰和 2024 年 7 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支付原告西双版纳航
置业有限 月22日收 空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9,390,850
西双版 公司、西 到昆明市 元及该款自 2020 年 5 月 20 起至款付清之
纳航空 双版纳航 西山区人 日止,按年利率 10.71%计算的延期付款利
2 投资有 投置业有 民法院出 1,750.64 息。二、由被告西双版纳坤宁泰和置业有
限公司 限公司、 具的《执 限公司、被告西双版纳航投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信屹 前和解受 被告成都信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
企业管理 理通知 效后 10 日内支付原告西双版纳航空投资
有限公司 书》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9,390,850 元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
年利率 3%计算的逾期违约金。三、驳回原
告西双版纳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
求。因被告西双版纳坤宁泰和置业有限公
司、西双版纳航投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信
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判决执行,原告
西双版纳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
云南凤宇 2024年10 因股权转让纠纷,公司以云南凤宇置业有
3 公司 置业有限 月 9 日收 19,103 限公司、四川省清凤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四 到云南省 责任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川省清凤 昆明市中 一、判令被告云南凤宇置业有限公司向原
现代房地 级人民法 告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
产开发有 院出具的 让款 7000 万元,并按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
限责任公 (2024)云 原告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该款
司 01 民初 项自2019年12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
610 号《受 止的违约金(暂计算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
理案件通 违约金为 121,030,000 元);二、判令原
知书》 告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告四川
省清凤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质押
给原告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
的被告云南凤宇置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
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判令被告四川省清凤现代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对前述第一项中被告云南凤
宇置业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
任;四、判令被告云南凤宇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清凤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
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原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所
产生的全部费用。
因合同纠纷一案,温州逸鼎房产营销有限
公司以公司下属子公司云泰商业管理(天
津)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4 年 2 月至 2024 年 9 月期间,原告温
州逸鼎房产营销有限公司多次变更诉讼请
求,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