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3-091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审理终结。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原审第三人,公司下属公司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建穗丰”)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0 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已二审审理终结,维持原判,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送的(2023)云民终 922 号《民
事判决书》,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穗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穗丰”)因公司解散纠纷,向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大理中院”)提起一审诉讼,公司下属公司中建穗丰为被告。
2022 年 9 月 26 日,中建穗丰收到大理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传票等诉讼材料。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2-110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及下属公司诉讼的公告》。)
2023 年 6 月 16 日,中建穗丰收到大理中院送达的(2022)云 29 民初 480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如下:经一审判决,大理中院驳回原告深圳穗丰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
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深圳穗丰负担。(具体事宜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3-045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深圳穗丰因不服大理中院作出的(2022)云 29 民初 480 号《民事判决书》,向云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云南省高院”)提起二审上诉。2023 年 7 月 5 日,中建穗丰收到
大理中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深圳穗丰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深圳穗丰的一
审全部诉讼请求。(具体事宜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3-054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重大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
云南省高院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 2023 年 9 月 16 日公
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深圳穗丰负担;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案已经二审终结,维持原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