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ST 云城 公告编号:临 2022-079 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2 年修订)>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云南城投置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1 市民航路 869 号融城金阶 A 座 西园南路 34 号融城优郡 A4 栋
邮政编码:650200 邮政编码:650034
第三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三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2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 外。
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证券,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的证券。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起诉讼。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带责任。 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条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 第四十四条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3 计划; 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
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净资产 10%的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4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4、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的担保;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产 1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的担保。
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6、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他担保。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前款第(三)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
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董
过 5000 万元以上; 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
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
供的担保;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8、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的其他担保。 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
前款第 5 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 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
通过。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 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本章程所称对外担保,是指本公司为他人提
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 供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担保;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 保总额,是指包括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内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 的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本章程所称对外担保,是指本公司
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是指包括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在内的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新增条款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5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序。
第八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八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及时公开披露。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总数。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
6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 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
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 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公司及股 决权的股份总数。
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股东征集投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
权设定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投票权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行,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票意向等信息。不得以有偿或者变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当时征集股
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九十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第九十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
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 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
7 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 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
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 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参加计票、监票。
8 第一百零八条第(六)款:“被中 第一百零八条第(六)款:“被中国证监会
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期限未满的”;
第一百一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 第一百一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9 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关规定执行。 执行。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10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项;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
11 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并在规定的范围
决策程序,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内行使职权;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职权;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七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