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ST云城 公告编号:临2022-049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已披露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具体详见公告正文中“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中“案件进展情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被告/被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自公司前次披露诉讼情况(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对诉讼情况进行披露)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下属公司)符合临时披露条件及涉及诉讼有进展情况的案件共计 5 起,涉案金额约为233,104.99 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暂无法估计上述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新增诉讼及已披露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新增诉讼
1、烟台山高灵犀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情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收到起诉状,被告包括:被告一:公司;被告
二: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被告四: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五:云南城投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涉案金额约为 7,607.60 万元。
(3)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74,600,982.18元、利息人民币 1,063,822.22 元及相应的罚息、复利;②判令被告一承担云南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346,066.11 元;③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等其他债权实现所需费用;④判令被告二为上述被告一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⑤判令被告三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承担抵押担保责任;⑥判令被告四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承担抵押担保责任;⑦判令被告五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4)案件进展情况: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二)已披露诉讼进展情况
1、云南澜沧江实业有限公司因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情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收到起诉状,被告包括:被告一:公司;被告二:
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四:云南城投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涉案金额约为 51,851.01 万元。
(3)诉讼请求:①判令解除第三人与被告一于 2011 年 1 月 30 日签订的《昆
明市盘龙区北部山水新城上坝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②判令解除原告
与被告二于 2013 年 5 月 9 日签订的《住宅合作代建协议》以及 2014 年 6 月 30
日签订的《住宅合作代建补充协议》;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四于 2018 年 2 月 6
日签订的《<住宅合作代建协议>补充协议(二)》;④判令四被告共同返还原告代
建预购款、代建预购款资金占用费及相应的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518,510,147.22元;⑤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⑥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于 2011 年 3月 20 日签订的《昆明市盘龙区北部山水新城上坝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⑦
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于 2013 年 5 月 10 日签订的《住宅合作协议》。
(4)案件进展情况:本案公司已在 2021 年 12 月 11 日刊登的临 2021-105
号公告以及 2021 年 12 月 22 日刊登的临 2021-110 号公告中进行过披露,本案审
理过程中,各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12 月 20 日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公司已按照《民事调解书》向原告支付了 4,000万元,后续《民事调解书》履行过程中,原告向法院申请恢复了强制执行,被告
三和被告四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收到案号为(2022)云 01 执 765 号执行通知书、
财产报告令及缴费通知等法律文书。
2、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详情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收到起诉状,被告包括:被告一:宁波银泰置业有
限公司;被告二:公司;被告三: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四: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涉案金额约为 138,814.59 万元。
(3)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一立即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咨询服务费及名义货价共计1,382,302,151元;②判令被告一支付相应的滞纳金5,363,780.05元,并支付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的滞纳金;③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480,000 元;④判令原告有权就相关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一继续清偿;⑤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被告一的上述第①、②、③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⑥依法判令原告对相关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⑦本案诉讼费由全部被告共同负担。
(4)案件进展情况:本案公司已在 2022 年 3 月 5 日刊登的临 2022-014 号
公告中进行过披露。目前各方已达成一致并签订《和解协议》,同意以《和解协议》内容为基础由法院出具生效《民事调解书》,目前等待法院安排调解中。
3、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详情如下:
(1)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 月出具了《执行通知书》[(2022)
云 01 执 71 号],被执行人包括:公司、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城投康源投资有限公司
(2)涉案金额约为 21,830.25 万元。
(3)案件进展情况:本案在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云南城投置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第十
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32 短期借款 50 预计负债 75 营业
外支出;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进行披露。在后续执行和解过程中,公
司通过“企查查”查询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受理了江西
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案恢复强制执行的申请[案号(2022)云 01 执恢146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
(4)申请执行的内容:以公司后续收到的法律文书所载内容为准。
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详情如下:
(1)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收到《执行通知书》
[(2022)云 01 执 576 号],被执行人包括:公司、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2)涉案金额约为 13,001.54 万元。
(3)案件进展情况:目前正在商谈和解方案。
(4)申请执行的内容:以公司后续收到的法律文书所载内容为准。
二、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案,鉴于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暂无法估计上述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三、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