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1-063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签订《土地收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签订<土地收储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概述
2018 年 7 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西双版纳云宇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65%)于昆明泛
亚联合产权交易所竞得了西双版纳盛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盛璟新城”)100%股权。现因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勐罕景区东片区三级风景区规划调整,景洪市政府将对整个片区进行整体规划,需收回盛璟新城名下楠景新城项目范围内的 11 宗土地(现状用途为商业加住宅,土地总面积为 377.24 亩)。
经协商,盛璟新城拟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下称“景洪土储中心”)签订《土地收储协议》,景洪土储中心以其委托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值为标准进行补偿,有偿收回盛璟新城位于景洪市勐罕镇楠景新城项目范围内的 11 宗土地,共涉及补偿价款 29399.0514 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签订<土地收储协议>的议案》,拟同意盛璟新城与景洪土储中心签订《土地收储协议》,由景洪土储中心以其委托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值为标准进行补偿,有偿收回盛璟
新城位于景洪市勐罕镇楠景新城项目范围内的 11 宗土地,共涉及补偿价款 29399.0514 万元。(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1-062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公
司将签订相关协议。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跟进、办理。
二、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盛璟新城拟与景洪土储中心签订的《土地收储协议》(下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甲方为景洪土储中心;乙方为盛璟新城):
1、因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勐罕景区东片区三级风景区规划调整,景洪市政府将对整个片区进行整体规划,需收回楠景新城项目用地 377.24 亩。
2、乙方同意甲方收储位于景洪市勐罕镇楠景新城项目范围内的 11 宗土地,该项目 11 宗土
地收储面积 251491.7 ㎡,其中住宅用地 190975.7 ㎡,商业用地 60516 ㎡。宗地号为:
532801104006GB00019 、532801104006GB00020、532801104006 GB00021 、532801104006GB00022、532801104006GB00023 、532801104006GB00024、532801104006 GB00025 、532801104001GB00030、532801104006GB00014、532801104006GB00015、532801104006GB00016。
3、补偿标准以甲方委托的评估咨询公司出具的评估值进行补偿,11 宗土地 251491.7 ㎡
(377.24 亩)共涉及补偿价款为 29399.0514 万元。
4、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该宗土地的权属资料及土地移交给甲方,并
配合甲方办理权属注销登记。
5、根据甲方财政情况,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清补偿款。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补偿价款,甲方需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余款的资金占用费。
6、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盛璟新城名下 11 宗土地由景洪土储中心协议收回,可解决楠景新城项目未开发土地的
规划问题,并收回公司投资成本,确保项目公司后续顺利开发。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