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8-079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城投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拟自2018年2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803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212万股)。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8年6月15日,省城投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融智资本”)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613,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1%。
3、融智资本《承诺函》主要内容:因工作人员操作不慎,导致本次增持股份数超出增持计划499,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融智资本对该部分股份无要约收购意图,并将放弃行使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本次增持的法定限售期结束后,融智资本将择机以不低于超额增持当日(2018年6月15日)的平均成本(即4.89元/股)减持该部分股份(499,949股),减持完毕后,所得全部收益扣除税费后由公司享有。融智资本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减持工作。
2018年6月15日,公司接到融智资本的书面通知:融智资本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2、原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省城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59,866,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7%;融智资本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3、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数量: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803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212万股)。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6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
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18年6月15日,融智资本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613,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1%。本次增持后,省城投集团与融智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2,479,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99%。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其他事项
1、融智资本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数超出增持计划499,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融智资本对该部分股份无要约收购意图,并将放弃行使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本次增持的法定限售期结束后,融智资本将择机以不低于超额增持当日(2018年6月15日)的平均成本(即4.89元/股)减持该部分股份(499,949股),减持完毕后,所得全部收益扣除税费后由公司享有。融智资本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减持工作。
五、律师核查意见
针对本次增持行为,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认为: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但本次增持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增持人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后续,公司将继续组织相关股东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