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公告编号:2024-006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1 月 26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38 海南椰岛 2024/1/22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股份的股东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1 月 12 日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案《关于增补陈良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朱辉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人数低于三分之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增补陈良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二横路 2 号椰岛集团办公楼 7 层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4.01 《关于增补郭晓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增补陈良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01 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
本次会议议案 4.02 由持有公司 5%股份的股东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根
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10 天提出。
《关于增补陈良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陈良杰先生独立董事资格已经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尚未获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如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无法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则本议案不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3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4.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关于增补郭晓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增补陈良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中,投资者可用投票数等于其在股东登记日的持股数乘于 2(应选
独董 2 名),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 2 名候
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多于其在股东登记日的持股数乘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