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公告编号:2019-012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君盛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持有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93,410,47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分别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详见2018-037号、2018-049号、2018-068号公告)。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东方君盛正在积极处理上述股票被冻结事项,尚未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为了加快推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且基于海南五蕴酒类营销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五蕴”)看好海南椰岛的发展前景与投资价值,海南五蕴受东方君盛的委托,拟于2019年3月8日起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增持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海南椰岛的股票。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东方君盛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东方君盛发来的《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说明》,东方君盛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之“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东方君盛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股价波动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2018年4月19日,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93,410,47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2018年5月9日,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93,410,47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18年6月14日,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93,410,47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因为上述股票被冻结事项,东方君盛决定将本次增持期限延长6个月,即从2018年9月14日延长至2019年3月14日。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与进展
2019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东方君盛及海南五蕴发来的《关于结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告知函》:
东方君盛与海南五蕴于2019年3月7日签订《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海南五蕴受东方君盛的委托,同时看好海南椰岛的发展前景与投资价值,拟于2019年3月8日起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增持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海南椰岛的股票。海南五蕴将与东方君盛结为一致行动人,期限自《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生效之日(2019年3月7日)至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解除一致行动时终止。
一致行动人名称:海南五蕴酒类营销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冯彪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一横路1号806房
经营范围:酒类营销管理,酒、保健产品、副食品、饮料的销售。
股权结构:
合伙人 合伙人职务 持股比例
冯彪 椰岛集团董事长 33.33%
马金全 椰岛酒业董事长 28.33%
陈涛 椰岛酒业总经理 3.33%
张志锋 深圳椰岛销售总经理 1.67%
骆红霞 公司业务合作方 33.33%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其他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东方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五蕴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