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8-021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9亿元。公司2017年业绩更正的主要原因为:房地产商铺销售付款条件改变影响收入确认、白酒销售退回、土地收储收益调整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
特别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17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
日披露了《海南椰岛201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经财务
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
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100
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140万元。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及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亿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9亿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5.01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11.0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8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一)因房地产商铺销售后,其期后付款条件改变,影响销售收入确认减少4295万元,影响收益减少约2200万元。
2017年12月,公司澄迈椰岛小城一期项目出售14套商铺,合同含税销售额4509.55万元,约定分期付款:首付款2261.55万元已于2017年12月到账,尾款2248万元将于2018年7月30日前支付。该批交易已签订销售合同,按分期收款方式收到合同总额50%款项且余下款项已约定付款安排,房屋主体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符合公司收入确认标准,故公司2017年确认该批商铺不含税收入约4295万元。但2018年2月底,上述商铺业主因资金周转原因,无法按期支付余款,申请将50%余款改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由于目前银行按揭手续尚未审批通过,该交易不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公司拟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冲回上述商铺销售收入4295万元,较前次业绩预告数预计减少2017年度收益约2200万元。
(二)因白酒销售退回约9900万元,影响收益减少约7900万元。
2017年公司酒业依据澄迈老城白酒厂产能布局全国白酒市场,全年共向经销商销售白酒约1.2亿元,并计划未来以保健酒、白酒双品推广,借助央视媒体传播以扩大销售规模。2018年初公司聘请了酒类咨询机构及专业营销团队共同深入分析了保健酒和白酒的市场状况,认为公司白酒在行业中处于劣势,暂不宜对白酒进行大规模市场投入,应将有限的资源重点投放到保健酒和饮料市场,故取消了原计划对白酒的广告投入。由于白酒广告计划的取消,自2018年2月至3月以来,经销商陆续要求将尚未销售的白酒退货。公司基于未来市场发展战略考虑,拟同意经销商退货请求,预计退货销售收入减少约9900万元,较前次业绩预告数预计减少2017年度收益约7900万元。
(三)因逾期未收回土地收储款,冲减营业外收入约1586万元,计提坏账准备约553万元,影响收益减少约2139万元。
因澄迈县政府修建道路及土地规划的需要,公司与澄迈县国土资源局、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8日签署协议约定政府有偿收回公司99.13亩工业用地,补偿金额2352万元(详见2017-070号公告),2017年拟确认营业外收入约1586万元。
2018年1月3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见2018-001号公告),公司认为:2017年12月28日签署协议有偿收储99.13亩工业用地的事项,根据澄迈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及土地权证收回时间均系2017年度,该土地涉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土地收储补偿价款和土地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且土地补偿金支付安排亦在2017年协议书中约定,满足收入的确认原则,故公司拟2017年度确认上述收益。另公司与澄迈县国土资源局、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2月30日签署协议约定政府有偿收回公司45.14亩工业用地,补偿金额1106万元(详见2017-001号公告),已于2016年确认营业外收入约720万元。
根据上述有偿收回土地协议,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9日向澄迈县国土资源局递交了《关于请求尽快拨付收储椰岛集团土地补偿款的申请》,澄迈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1月12日复函说明上述土地有偿收储款已列入澄迈县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度1亿元土地储备专项资金预算,该局已向澄迈县人民政府上报拨付资金的请示(详见2018-003号公告)。
经公司发函催收两宗土地收储款,2018年3月收到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复函:鉴于澄迈县财政困难等客观原因,截至目前该两宗土地款项约3458万元仍未拨付至公司。根据上述2017年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约定,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应在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应敦促政府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上述补偿款支付公司。根据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复函,澄迈县人民政府已逾期支付2017年收储款项,且无明确的拨款时间,该土地收储款收回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另2016年度土地收储款也已逾期未支付,亦无明确的收款时间,该笔款项收回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按50%比例计提前期款项坏账准备约553万元,同时不再确认2017年度土地收储收益约1586万元。以上调整较前次业绩预告数预计减少2017年度收益约2139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预测,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7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鉴于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17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董事会致歉说明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认定情况
公司及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提高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就本次业绩预告更正事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