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 2021-010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7,909,179.2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9,119,359.57元,截止 2020 年末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1,210,180.30元。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5,660,769.3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73,419,039.60 元 , 截 止 2020 年 末 母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367,758,270.23 元。
鉴于 2020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违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同意 2020
年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