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6 证券简称:桂冠电力 公告编号:2023-047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26 号龙滩大厦 22
楼 22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28,889,8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90.440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3 人,出席 12 人,董事邓慧敏因另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李德庆因另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吴育双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列席 3 人,田晓
东因另有其他公务,无法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1.01 赵大斌 5,996,924,089 84.1214 是
1.02 莫宏胜 5,996,924,088 84.1214 是
1.03 施健升 5,996,924,088 84.1214 是
1.04 蔡爽 5,996,924,089 84.1214 是
1.05 于凤武 5,996,924,088 84.1214 是
1.06 邓慧敏 5,996,513,489 84.1156 是
1.07 李香华 5,996,924,088 84.1214 是
1.08 谢晓莹 5,996,924,089 84.1214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潘斌 6,022,440,413 84.4793 是
2.02 韦锡坚 6,022,492,500 84.4800 是
2.03 林世权 6,022,492,499 84.4800 是
2.04 沈剑飞 6,022,492,500 84.4800 是
2.05 周兵 6,022,492,499 84.4800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霍雨霞 6,067,353,446 85.1093 是
3.02 李德庆 6,067,353,447 85.1093 是
3.03 张开跃 6,067,765,432 85.1151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1 赵大斌 175,539,621 37.1325
1.02 莫宏胜 175,539,620 37.1325
1.03 施健升 175,539,620 37.1325
1.04 蔡爽 175,539,621 37.1325
1.05 于凤武 175,539,620 37.1325
1.06 邓慧敏 175,129,021 37.0457
1.07 李香华 175,539,620 37.1325
1.08 谢晓莹 175,539,621 37.1325
2.01 潘斌 201,055,945 42.5301
2.02 韦锡坚 201,108,032 42.5411
2.03 林世权 201,108,031 42.5411
2.04 沈剑飞 201,108,032 42.5411
2.05 周兵 201,108,031 42.5411
3.01 霍雨霞 245,968,978 52.0307
3.02 李德庆 245,968,979 52.0307
3.03 张开跃 246,380,964 52.117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勇、吴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