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19-040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电力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对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于 2019 年11月 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做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9-040)、《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情请查阅 2019年 11 月 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2月2日公司收到长江电力发公司的《公司股东关于大宗交易增持股份的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司现将该文原文披露如下:
“一、长江电力大宗交易桂冠电力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基于对贵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和未来前景的看好,我司自 2018 年
底以来,分步实施对贵司股权投资。截至 2019 年 11 月 24 日,我司持有贵司股
份为 340,632,887 股,占贵司总股本的 4.32%。
(二)本次大宗交易增持情况
2019 年 11 月初,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基于支持地
方经济稳增长及平衡战略发展资金需求,提出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贵司部分
股份。基于与广投集团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以及对贵司发展前景的看好,我司与
广投集团就本次大宗交易达成一致。2019 年 11 月 25 日,经双方协商,最终采
用大宗交易方式于 11 月 25 日 15:13,一笔成交 126,613,000 股,占贵司总股本
的 1.61%,成交价格 4.79 元/股(当日加权平均价),成交总金额 606,476,270元。至此,我司累计持有贵司股份比例达到 5.93%。
上述交易实施后,我司立即发函告知贵司,配合提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材料,由贵司及时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自查及整改情况
1.经自查,我司虽然在持股首次达到 5%后,第一时间公告了权益变动报告书,但因我司经办人员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未能准确掌握,理解存在偏差,未把本次大宗交易进行分拆,导致在首次持股达到 5%临界点时,超出的股份远超 1 手以上。
2.基于上述情况,我司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了深刻自查反省,已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重新巩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我司就本次交易行为给贵司及贵司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
特此说明。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 日”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