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19-02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房屋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嘉兴市正联产权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正联”)以评估值17,846,000元为底价通过公开拍卖形式出售位于浙江嘉兴的36套闲置住宅房屋资产。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2019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房屋资产尚未转让完成,能否完成及完成时间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最终的交易价格及产生的交易税费会对收益结果产生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如全部按转让底价成交,预计公司总体将增加收益约1,386.6万元(未考虑交易税费),对公司2019年度具体收益影响情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委托嘉兴正联以评估值17,846,000元为底价通过公开拍卖形式出售位于浙江嘉兴的36套闲置住宅房屋资产。公司委托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本次拟出售的相关房屋资产进行估价并出具了估价结果报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2019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授权经营层负责办理公开拍卖、房产成交确认后过户等具体手续。
本次拟出售资产如按转让底价全部成交,预计可增加公司收益1,386.6万元(未考虑交易税费),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8.33%,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达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但本次拟出售资产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成交金额均未达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且最近12个月内公司同类交易所涉及的累计资产总额、累计成交金额也均未达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2018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小于0.0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拟通过嘉兴正联以公开拍卖的形式出售上述闲置住宅房屋资产,目前交易对象尚未明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本次拟出售的资产进行估价。根据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估价结果报告》(浙江和诚(2019)估字第FC20192000247号),截至价值时点2019年5月31日,评估价值17,846,000元。详细估价结果如下:
规划 建成 所在层 建筑 单价 评估价值
房屋坐落地点 用途 年份 结构 /总层 面积 (元/m2) (元,取整至
千元)
嘉兴市三水湾银柳 住宅 1999年 混合 1-6/6 2021.76 8585.24
坊8幢107-607,
108-608、109-609、 车库 1999年 混合 车库 325.8 1500.00 17,846,000
110-610、111-611、
112-612室等36套
合计 含土地使用权价值 2347.56 17,846,000
价值类型:快速变现价值
估价方法:比较法。
上述房屋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第三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拟出售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
查封、冻结等司法事项。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出售房产事项拟通过嘉兴正联进行公开拍卖,最终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将通过公开拍卖确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受让方确定后签署房产转让协议。截止目前,本次交易暂无合同。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相关资产的出售不存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售上述闲置资产,能够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截止2019年3月31日,上述协议涉及到的公司资产等账面净值为398万元(未经审计)。本次拟出售资产将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成交价格及收益目前无法准确测算,如果全部房产全部按照评估底价出售完成,预计公司总体将增加收益约1,386.6万元(未考虑交易税费),最终具体收益确认将以本次交易公开拍卖成交结果测算为准。上述房屋资产尚未转让完成,能否完成及完成时间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最终的交易价格及产生的交易税费会对收益结果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度具体收益影响情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上述拟出售房屋资产系公司闲置住宅房屋,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上述房屋出售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该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民丰特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估价结果报告》。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