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9-007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提议,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此议案将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928,498.64元(母公司),加上前期公司未分配利润25,667,021.58元,减去本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3,513,000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082,520.22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同时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351,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派发1,756,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8年度公司拟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说明详见公司2019-011公告。
此议案将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环境报告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008公告。
此议案将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009公告。
此议案将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进行审议。
关联董事陶毅铭、林坚、郑伟明、杨毅、尤叶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8年度报告披露数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18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2018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会拟支付其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对该所多年来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自从本公司发起设立起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受聘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在公司2012年度推行内控制度以来,该所也受聘为本公司的内控审计机构,该所为本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提议,公司拟续聘该所为本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此议案将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陶霓女士已辞去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提名并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尤叶飞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规定,对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 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曹继华 王红雯 杨毅 尤叶飞 郑伟明
提名委员会 王红雯 曹继华 郑梦樵 骆斌 尤叶飞
审计委员会 骆斌 王红雯 郑梦樵 曹继华 陶毅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郑梦樵 曹继华 骆斌 王红雯 林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14:00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9-013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