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8 人计划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
司股份,拟增持数量合计 620,000 股-1,120,000 股。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
实施完成。自 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上增
持主体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857,3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66%。以上增持主体的增持数
量均已达到或超过其本人计划增持的数量下限。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数量(股)
1 连远锐 董事、总经理 400,000-800,000
2 戴蓉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0,000-80,000
3 黄海平 董事、财务总监 50,000-80,000
4 谭晓岚 董事 10,000
5 邹志强 独立董事 20,000
6 张娟 独立董事 10,000
7 崔林军 监事 40,000-60,000
8 刘益良 监事 40,000-60,000
以上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人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合计620,000股-1,120,000股,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发行、可转债转股等事项,拟增持的股份数量维持不变。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的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6月12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自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12月11日,以上增持主体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857,332股。具体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序
姓名 占公司总股本的 占公司总股本的 占公司总股本的
号 持股数量(股) 增持数量(股) 增持金额(元)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1 连远锐 0 0.0000 637,232 0.2427 1,459,324.40 637,232 0.2427
2 戴蓉 0 0.0000 50,000 0.0190 105,800.00 50,000 0.0190
3 黄海平 0 0.0000 50,000 0.0190 120,880.00 50,000 0.0190
4 谭晓岚 0 0.0000 10,000 0.0038 23,500.00 10,000 0.0038
5 邹志强 0 0.0000 20,100 0.0077 57,958.00 20,100 0.0077
6 张娟 0 0.0000 10,000 0.0038 22,090.00 10,000 0.0038
7 崔林军 0 0.0000 40,000 0.0152 122,800.00 40,000 0.0152
8 刘益良 0 0.0000 40,000 0.0152 125,728.00 40,000 0.0152
合计 0 0.0000 857,332 0.3266 2,038,080.40 857,332 0.3266
连远锐先生与公司股东钟安升女士为母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安升女士持有公司11,033,5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0%,与其一致行动人郑俊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16,433,8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6%。
以上增持主体的增持数量均已达到或超过其本人计划增持的数量下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成。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体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