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山水 公告编号:2018-030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37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1,936,5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473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太交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1,936,592 100.00 0 0.00 0 0.00
2、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1,936,592 100.00 0 0.00 0 0.00
3、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1,936,592 100 0 0.00 0 0.00
4、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1,936,592 100.00 0 0.00 0 0.00
5、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1,936,592 100.00 0 0.00 0 0.00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1,936,592 100.00 0 0.00 0 0.00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1,936,592 100.00 0 0.00 0 0.00
8、议案名称:《关于拟增补黄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1,936,592 100.00 0 0.00 0 0.00
9、议案名称:《关于增补连远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1,936,592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5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0 100.00 00.00 00.00
6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100 100.00 00.00 00.00
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100.00 00.00 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6、议案8、
议案9为普通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
通过;议案7为特别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赞成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伟律师、荆亚斌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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