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说明:公司所处快递行业近年来整体保持快速
发展,竞争格局进入新阶段,公司综合发展规划、资本结构及股东回报
等因素,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合理回报,拟
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公司现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159,830,675 股计算,公司拟派
发现金红利 473,974,601.25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6.83%。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2020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66,752,164.57 元,
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就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快递行业近年来整体保持快速发展,行业品牌集中度稳步提升,竞争格局进入新阶段,龙头快递企业均不断通过加大资本投入,扩大产能投放、增强网络核心资源掌控力、深化成本管控,夯实市场竞争力。公司作为行业内领先的快递服务企业,将继续深耕快递主业,加强核心能力建设,持续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落实服务质量战略,聚焦深化成本管控,打造差异化产品与服务体系,并增强货运航空全球化服务能力,稳步拓展国际网络布局,加快自有航空和国际货代、快递业务的协同互补和融合发展,逐步打造全球供应链一体化,增强公司综合服务与竞争能力。同时 2020 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且持续时间较预期显著延长,世界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影响,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加,企业经营的外部不确定风险加大,综合发展规划、资本结构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金支出及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用于资本开支、业务拓展和日常运营,助力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全面数字化转型,强化基础设施投入,增强核心资产掌控力,促进加盟网络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带来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
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局对于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