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0-09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情况,《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的规定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情况,以及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7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 3,65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65,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57 号文同
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圆通转债”,债券代码“11004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圆通转债”自 2019 年 5 月 2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转股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圆通转债”的议案》,因“圆通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同意公司行使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圆通转债”全部赎回。自 2019 年 7 月 6 日至赎回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20 日累计转股数为 329,049,433 股。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激励计划》和《第三期激励计
划》的规定,以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局同意回购注销第二期激励计划和第三期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625,913 股。
鉴于前述“圆通转债”转股以及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等情况,公司注册
资本由 2,835,407,155 元变更为 3,159,830,675 元,股份总数由 2,835,407,155
股变更为 3,159,830,675 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35,407,155 元。 3,159,830,675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835,407,155 股,均为普通股。 3,159,830,675 股,均为普通股。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注册资本变更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