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34,374,674.34 -9.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30,016.10 2.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035,988.64 12.35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048,420.52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4 4.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4 4.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30 增加 0.039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1,777,139,536.85 1,717,579,620.69 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44,332,541.07 1,035,702,524.97 0.83
所有者权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 164,829.17
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
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466.88
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0,580.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2,209.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963.52
合计 -405,972.54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68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条件股份数
例(%) 量 股份
状态 数量
浙江金鹰集团 境内非国有 183,273,451 50.25 6,100,000 质押 63,794,600
有限公司 法人
胡志平 境内自然人 5,224,600 1.43 0 无 0
余林建 境内自然人 3,901,961 1.07 0 无 0
顾兴华 境内自然人 3,369,400 0.92 0 无 0
吴建新 境内自然人 2,800,000 0.77 0 无 0
董淑芬 境内自然人 2,377,900 0.65 0 无 0
曾新建 境内自然人 1,970,100 0.54 0 无 0
高建芳 境内自然人 1,500,000 0.41 0 无 0
刘洪志 境内自然人 1,135,500 0.31 0 无 0
董嫣然 境内自然人 1,000,000 0.27 0 无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 177,173,451 人民币普通股 177,173,451
胡志平 5,224,600 人民币普通股 5,224,600
余林建 3,901,961 人民币普通股 3,901,961
顾兴华 3,369,400 人民币普通股 3,369,400
吴建新 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0
董淑芬 2,377,900 人民币普通股 2,377,900
曾新建 1,970,100 人民币普通股 1,970,100
高建芳 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
刘洪志 1,135,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5,500
董嫣然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
动的说明 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 上述股东中,股东吴建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投资者
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 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2,800,000 股,合计持有 2,800,000 股;股东曾
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新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220,40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
账户持有 749,700 股,合计持有 1,970,100 股 。
备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窗口期顺延),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不超过 4,000 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完成后6 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见临 2024-005 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