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8,466,414.9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64,718,54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707,781.60 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54.83%(剔除股份支付因素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97.13%)。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等,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