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05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以邮件的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并于 2022 年 4 月 4 日在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和临 2023-007 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依据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案。该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其中董事薪酬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和临 2023-008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
在上述最高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内,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所有签署的融资、授信相关合同文件均有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申请的融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融资,最高额抵押、质押债权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该最高额债权限额以抵押物、质押物的评估价值和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超过该额度范围的授信及融资,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前述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和临 2023-009号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支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2022 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 2022 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会拟支付其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110 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和临 2023-010 号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和临 2023-011 号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 2023-012 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