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3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6,550,873.4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64,718,544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回购股份 7,709,3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1,401,840.40 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45.51%。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709,342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回购股份的基
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