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 2020-004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青
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媒”或“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85,349,350.4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02,096,010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140,419,202.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7.4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