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8月19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12人,董事李丰坤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也未委托其它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毓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2002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青岛华东制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氯化钙事业发展的需要,公司同中外合资企业青岛华东制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双方股东友好协商,拟以华东公司现有资产评估作价,由公司以现金出资收购其75%的股权,控股该公司。目前协议尚未签订。华东公司是青岛碱厂分厂(集体企业)同香港华青公司于1992年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青岛碱厂分厂占55%的股份,香港华青公司占45%的股份。目前双方商定,香港华青公司首先向青岛碱厂分厂转让20%的股权,然后由公司收购青岛碱厂分厂全部中方股权。该公司主营氯化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5998万元,利润458万元;2002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1636万元,利润93万元,截止2002年6月30日总资产3492万元,负债2244万元,净资产1248万元(未经审计)。此次股权收购以自有资金约投入现金2200万元左右(以评估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此次收购后可予计实现销售收入3200万元/年,利润400万元/年。董事会责成总经理制定具体重组方案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组织实施。根据进展情况,公司将进一步披露有关信息。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八月十九日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8月19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监事会召集人田立语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吕宏专先生主持会议并代为表决,监事蒲天臻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亦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青岛华东制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