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 昌九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后 10 个交易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
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是否能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第 13.1.1 和第 13.3.1 条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 2018 年 5 月
10 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9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二、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0年 12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58.2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559.48万元,主
营业务收入为 28,441.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9.68万元,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787.73 万元。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 3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三、 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13.9.6、13.9.7、13.9.8 条相关规定进行逐项排查,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中兴财光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出具《关于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认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是否能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