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 昌九 公告编号:2020-049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 号嘉里中心三层北京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6,232,9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1.589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其中董事贺爽女士现场出席会议,董
事卢岐先生、李季先生、孙兆荣先生、钟先平先生、陈冠洋先生、薛金洪先生以
及独立董事薛镭先生、李飞先生、史忠良先生、刘萍女士通过远程会议系统参加
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监事马艾麒女士现场出席会议,监
事会主席张浩先生,监事陈明先生通过远程会议系统参加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红亚先生列席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6,078,834 99.7978 124,200 0.1629 29,900 0.0393
2、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6,078,834 99.7978 124,200 0.1629 29,900 0.0393
3、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6,078,834 99.7978 124,200 0.1629 29,900 0.0393
4、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6,016,823 99.7165 175,100 0.2296 41,011 0.0539
5、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6,078,834 99.7978 124,200 0.1629 29,900 0.0393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6,067,723 99.7832 124,200 0.1629 41,011 0.053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
4 预案 14,283,429 98.5095 175,100 1.2076 41,011 0.2829
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
6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334,329 98.8605 124,200 0.8565 41,011 0.2829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公望、赵良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
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