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昌九生化 公告编号:2013—016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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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赣中民二初字第
6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
九集团”)在2013年5月30日前,依法处置其拥有的昌九生化3000
万股股票资产,并将所得款项中的人民币35200万元支付给江西江氨
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氨化学”,为昌九集团的全资子公
司)(详情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
因昌九集团逾期没有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2013年6月4
日,江氨化学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昌九
集团清偿35200万元债务。2013年6月8日,公司收到江西省赣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赣中执字第82号),内容如下:
法院认为:根据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被执行人昌九集团应在
2013年5月30日前,依法处置其拥有的股票资产,以支付其所欠申
请执行人江氨化学的改制资金,但被执行人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生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应当强制处置其持有的股票用以清偿其债
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
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
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拍卖
被执行人昌九集团持有的价值35200万元及相关税收和费用的“昌九
生化”股票以清偿债务。
2013年6月25日,公司收到昌九集团转来的江西省银海拍卖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海拍卖”)的通知:受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
托,银海拍卖定于2013年7月6日上午10:00整在江西省赣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厅公开拍卖昌九集团持有的价值35200万元及
相关税收和费用的“昌九生化”股票,根据相关规定,银海拍卖已于
2013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拍卖公告(详情请见2013
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A3版)。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上述
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