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8 股票简称:*ST 昌九 编号:临 2011-031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精甲醇资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以应收经营性往来款 167.92 万元受让江西江
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精甲醇生产装置资产。
2、关联人回避事宜: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周应华先生、宋建平先生、姚伟彪先生、王明招女士、陈文荣先生、
胡格今先生回避表决。
3、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
次交易对公司无不利影响,能够从根本上消除因此产生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经营状况影响较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出资 167.92 万元受让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精甲醇生
产装置资产,以应收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经营性往来款项冲抵
受让价款。
由于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与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
限公司的同一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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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受让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精甲醇生产装置资产的议案》。表
决时关联董事周应华先生、宋建平先生、姚伟彪先生、王明招女士、
陈文荣先生、胡格今先生予以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
四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6242 万元;注册地点:
南昌市罗家镇;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
肖加凤;经营范围:复混肥、甲醇等产品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制
造维修;压力容器制造;水电、仪器仪表工程安装维修;室内装潢;
普通货运等。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实现净利润-1886.8 万元;截
止 201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5108 万元,净资产-6936.7 万元,
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日持
有公司股份 71,980,000 股,占 29.827%;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
司为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同一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本次关联交易额没有达到本公司净资产的 5%且 3000 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资产的精甲醇生产装置为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所有的固定资产,该项资产目前处于停产状况。在该项资产上没有设
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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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30 日出具了该项
资产评估报告书([卓信大华评报字(2011)第 033 号]),本次评估方
法采用成本法,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具体评估情况为:
精甲醇生产装置资产帐面原值为 597.96 万元,净值为 173.80 万元,
评估价值为 167.92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署方名称:
转让方: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受让方:江西昌九生物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精甲醇生产装置。
3、交易价格:按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精甲醇生产
装置的评估价值确定。
4、交易结算方式:在交易协议生效后并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前,
公司以应收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经营性往来款项冲抵转让款。
5、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署,并依照法定程序经权力机构批准
后生效。双方于 2011 年 10 月 12 日签署了《固定资产转让协议》,201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该项资产履行了向监管部门提出的从源头上杜绝关联
方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发生的承诺,在关联方资金紧缺情况下减少了
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且江氨分公司后期如果能够恢复生产有利于
生产调节、指挥调度。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受让价款以应收往来款项冲抵,对公司
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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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受
让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精甲醇生产装置资产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制度;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基于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定价客
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3、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
(2011)第 033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4、公司与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固定资产转让协
议》。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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