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股东沈培今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5,575,2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9%)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张家港朴鑫”)所有。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沈培今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474,5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9%;张家港市朴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345,575,2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9%;上述股份已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股东沈培今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5,575,2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9%)因深圳兴鑫贸易有限公司诉沈培今等一案被司法拍卖,由张家港市朴鑫在公开竞
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22)沪 01 执恢 127 号之三】,
裁定沈培今持有的 345,575,226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及其派生权益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张家港朴鑫所有;并解除对沈培今持有的 345,575,226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其派生权益的所有权的冻结,所有轮候冻结自动失效,并涤除该股票上所有设定的质押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 司冻 0306-1 号)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沪 01 执恢 127 号],公司股东沈培今
先生被司法拍卖的瀚叶股份 345,575,226 股已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完成过户登记
手续。
公司已收到沈培今先生、张家港朴鑫基于上述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沈培今
姓名:沈培今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02197902******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乳山路 505 弄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乳山路 505 弄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拥有新加坡的永久居住权
(2)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永钢大道 100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青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许晶辉
认缴出资额:14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C5XDCPX1
成立日期:2023-01-18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永钢大道 100 号
主要合伙人:苏州青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07%;上海前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5,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9.29%;上海永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84,9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64%。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沈培今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0,049,7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8%,张家港朴鑫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深圳兴鑫贸易有限公司诉沈培今等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沈培今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345,575,226股及其派生权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4日10时至2023年2月5日10时止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司法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5,575,2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9%。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2023年2月5日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张家港朴鑫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沈培今持有的345,575,226股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226)及其派生权益等”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22)沪01执恢127号之三】,裁定沈培今持有的345,575,226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及其派生权益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张家港朴鑫所有;并解除对沈培今持有的345,575,226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其派生权益的所有权的冻结,所有轮候冻结自动失效,并涤除该股票上所有设定的质押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沈培今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474,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9%;张家港朴鑫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5,575,2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9%。
(三)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 当 时 公 司 占 目 前 公 司
持股数量(股) 股 份 总 数 的 持股数量(股) 股 份 总 数 的
比例(%) 比例(%)
沈培今 370,049,736 11.88 24,474,510 0.79
张家港朴鑫 0 0 345,575,226 11.09
二、所涉相关事项
(一)上述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沈培今先生、张家港朴鑫分别编制了《浙江瀚叶股份
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在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沈培今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5,575,226 股已办理完成解除质押、解除冻结及股份过户手续。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