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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6 沪市 ST瀚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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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6: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相关诉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8

600226: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相关诉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6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相关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并立案,尚未开庭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涉案金额 22,930 万元及资金使用费(以 27,930 万元为基
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化利率 8%计算)、违约金(以 27,930
万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公司暂无法确
定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浆
果晨曦重组意向金余额 26,930.00 万元,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24,237.00 万元。浆果晨曦持有的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量子云”)75.50%的股权已质押给
公司。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8 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浆果晨曦、喻策返还第二期交易意向
金时已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已查封、冻结了浆果晨曦、喻策的部分财产。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就浆果晨曦、喻
策未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返还第二期交易意向金 5,000 万元事项向浙江省德
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浆果晨曦、喻策返还上述第二期交易意
向金 5,000 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
受理该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该案判决。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第三期交易意向金 5,500 万元还款期限业已届满,但浆
果晨曦、喻策不兑现其还款承诺,未按约定向公司支付还款计划中的第二、第三期还

款,构成预期违约。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向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浆果晨曦、喻策返还包括第三期还款在内的剩余
全部交易意向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收到浙江省德清
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立案受理,案件编号为(2022)浙 0521民初 3387 号。本次诉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二:喻策

  (二)诉讼事实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与浆果晨曦、
喻策签署《重组意向性协议》,拟购买量子云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浆果晨曦持有量子云 75.50%股权,喻策为量子云实际控制人。公司于协议签订后向浆果晨曦支付 3 亿元交易意向金。

  受市场环境及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与浆果晨曦等交易
相关方签署协议,终止收购量子云 100%股权事项。根据《重组意向性协议》约定,公司发布终止本次交易的公告,浆果晨曦应于上述事实成就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
返还全部交易意向金以及资金使用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

  上述交易终止后,浆果晨曦未按照《重组意向性协议》的约定向公司返还交易意
向金并支付资金使用费。2020 年 5 月 27 日,浆果晨曦、喻策及量子云共同向公司出具
关于意向金归还的《承诺函》,并确认量子云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向公司支付的 2,000
万元,用于偿付交易意向金的利息(即资金使用费)。2020 年 6 月,浆果晨曦将其持有的量子云 75.50%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办理完成股权出质工商登记手续。截至 2020 年 12月31日,浆果晨曦向公司返还70万元交易意向金,公司尚未收回交易意向金29,930.00万元。


  为解决上述交易意向金归还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浆果晨曦、喻策签订《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浆果晨曦、喻策承诺按照如下还款计划归
还公司剩余交易意向金 29,930 万元:即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归还 2,000 万元;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还 5,000 万元;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归还 5,500 万元;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还 7,000 万
元;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归还 10,430 万元。2021 年 4 月,浆果晨
曦向公司返还了 2,000 万元交易意向金。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浆果晨曦支付
的 1,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及《关于还款协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3)。

  因浆果晨曦、喻策未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返还第二期交易意向金 5,0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浆
果晨曦、喻策返还上述第二期交易意向金 5,000 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浙江省
德清县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受理该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尚未判决,
公司尚未收到上述第二期交易意向金 5,0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第三期交易意向金还款期限业已届满,但浆果晨曦、喻
策不兑现其还款承诺,未按约定向公司支付还款计划中的第二、第三期还款,构成预
期违约。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向浙江省德清
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浆果晨曦、喻策立即返还包括第三期在内的剩余全部交易意向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诉讼请求

  1、判令浆果晨曦立即向公司返还交易意向金人民币 22,930 万元。

  2、判令浆果晨曦向公司支付资金使用费(以 27,930 万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化利率 8%计算)。

  3、判令浆果晨曦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以 27,930 万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4、判令喻策对第 1、2、3 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公司有权在第 1、2、3 项诉讼请求范围内,就浆果晨曦质押的量子云 75.50%
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本案诉讼费用由浆果晨曦、喻策承担。

    二、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事项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浆果晨曦
重组意向金余额 26,930.00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24,237.00 万元。浆果晨曦持有的
量子云 75.50%股权已质押给公司。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8 日向法院起诉浆果晨曦、喻
策返还第二期交易意向金时已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已查封、冻结了浆果晨曦、喻策的部分财产。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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